新竹縣租賃住宅服務公會成立於2019年8月9日,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裡,賴國賓理事長強力號召新竹縣租賃同業加入公會,會員數快速成長日趨規模化;今年7月更將推動租賃業務的標準價目表,將服務價格標準化,以一致性來降低同業之間的價格競爭,並將政府提供的政策性補助補貼跟所有業者共享,賴理事長說:惟有如此,會員擴展及會務推動才能順遂、順利進行。
賴理事長表示,新竹縣幅員廣大,有一大部分非屬都會區,在不動產的相關業務服務項目中,無法細目分工,因此從土地開發買賣、房屋買賣及租賃都是一起做的;但也因為如此,造成非六都的城市,在會員推廣上遇到一些障礙。
房仲業者負責媒合、租賃業者專職包租代管,但是租賃住宅公會版又有提供媒合補貼費,換句話說,“媒合“本就是租賃業者的服務內容之一,政府才會提供補貼,但是這項業務又歸屬於房仲業者者,邏輯上有些不符。
另依現行法規,若要從事租賃住宅媒合加包租代管,就必須同時擁有房仲業及租賃業兩張執照,新竹縣有高達七成業者,原本都是租賃業,並非房仲業者;也就是說,原本便沒有加入房仲公會,現在要加入兩個公會,營保金總計就要有40萬,加上年費等等,至少需要50萬以上,在成本考量之下,初期難免造成業者加入公會的障礙;未來修法整體考量下,若能將租賃媒合業務回歸到租賃業,相信對於擴大租賃業,將會有很大的幫助。
新竹縣的租賃住宅市場很穩定,市場集中在以就業為主的湖口工業區、竹北台元科技及生技園區及竹東,還有新豐的明新技術學院的就學學生承租等等,供給及需求都很穩定。
正因為市場很穩定,因此有不少職業房東介入在這些區塊的租賃住宅市場,賴理事長信心滿滿地說,未來他們也是有機會加入公會的的潛在會員,尤其在6月27日租賃專法正式上路之後,必須取得正式執照,才能執行租賃住宅包租及代管的業務,如果非法執行,依租賃專法第36條規定,必須繳交4萬-20萬的罰鍰。
賴理事長表示,法規對罰鍰規範很明確,不過也是要靠地方政府落實執行、確實取締,才能展現政府推廣合法的決心。這方面他很感謝新竹縣政府的協助,讓非法業者導入正軌,讓新竹縣的業者對於加入公會的意願,都比其他縣市來的更積極,這點著實難得。
租賃的糾紛從來沒少過!賴理事長說,民眾一看到是租賃公會,一遇到糾紛便找上門,其實租賃媒合部分的糾紛,根本不屬於租賃公會的管轄範圍,但是基於民眾服務的初衷,理事長說,我們還是會協助處理,當然也藉此機會教育宣導,透過合法業者才能獲得保障。
透過合法業者服務若出現糾紛,公會就會積極介入協調糾紛及調處,讓民眾獲得基本保障,糾紛事件經查核屬實及責任歸屬確認後,首先便會將該業者停牌,避免相關糾紛事件擴大蔓延;再者,經營保基金委員會審核後,民眾可獲得上限15萬元的損害賠償,求償有門。如果與媒合有關聯,亦可向房仲公會求償上限25萬的損害賠償,總之,找合法業者才能有這些保障,這是在租賃專法上路之後,民眾應該瞭解的基本認知。
民眾透過合法業者執行包租或代管,還可經由業者協助過濾房客,業者服務的經驗豐富,憑直覺就可以初步研判房客良窳,幫房東找到好房客,從源頭做起能就降低糾紛發生。
新竹縣租賃住宅服務公會於2019年8月9日成立,預計在2021年就會通過公會版社會住宅,提供計劃戶數及相關補貼,屆時應該會宣導鼓勵更多的房東加入社宅行列。
目前新竹縣租賃公會會員有11位,預計今年年底前會大增到19位,這些尚未將觀望中的職業房東計算在內,若是政府及公會一起加強宣導,職業房東共襄盛舉,會員數應該會大增。
只是可預見房東加入社宅的障礙點,跟其他縣市一樣,應該還是會糾結在稅負的問題,擔心加入社宅後個人的出租住宅曝光,會加重回溯的稅負支出。這點賴理事長有個不錯的建議,若是房東主動加入並回報,便可不溯既往不追稅;若是未主動回報,一旦遭查緝,便會回溯追稅,雖說最後不一定是這種二擇一的做法,但應該可以朝這個方向去研擬獎懲方案,或許可以收效。
賴理事長最後感性地說,他原本是名門外漢,在機緣巧合下進入房地產業,改變了他的一生,一路走來,雖然幾經波折,但是服務的初衷未曾改變,他的座右銘是:錢再賺就有!因此對他來說,最重要的是服務業者及民眾,協助解決問題。
如今又走入過去涉獵較少的租賃住宅領域,很感謝新竹縣租賃業者好朋友的相挺,讓公會能順利成立與運作;也感謝政府、內政部花次長及全聯會鄭理事長,不辭辛勞地相助及支持,讓新竹縣租賃公會有個很好開始,一路順利發展至今。
理事長說,租賃業長期與房東之間的聯繫,讓他感覺人跟人之間的關係又接近了,常接觸就會形成共識,有共識就好溝通,問題就容易處理,要創造房東房客、租賃會員與公會,以及政府的三贏,這是他最大的願望,而明年公會版正式加入後,相信對於實踐這個願望,將又更近了些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