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健全租賃住宅服務業專業服務制度,新北市地政局推動租賃專法5箭,包含第1箭主動輔導業者、第2箭加強查緝非法、第3箭要求契約備查、第4箭建立申訴管道,以及第5箭登記程序簡化,以保障房東與房客權益,維持市場交易秩序,並提供便民服務。
主動輔導業者 加強查緝非法
地政局表示,從今年6月27日起,從事租賃住宅包租代管業務,必需經過許可並取得登記證才可營業,既有業者及從業人員,已不適用2年繼續營業的緩衝期,因此未取得登記證業者,若仍從事相關工作,最高將裁罰20萬元。
經地政局與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合作主動輔導,到6月底止,全市共有85家租賃住宅服務業者取得登記證,無經營意願已廢止許可有40家。地政局呼籲,民眾若有包租代管服務需求,務必事先透過網站查詢合法業者,若經查證非法業者有從事包租代管違規行為,將予以裁罰。
落實源頭管理 要求契約備查
考慮到消費者不易了解繁雜的契約內容,地政局除了持續宣導簽約一定要使用符合內政部「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或「住宅租賃契約應約定及不得約定事項」外,針對委託業者包租代管者,要求所有業者辦理登記時,需提供「租賃住宅委託管理定型化契約」、「住宅包租契約」、「住宅轉租定型化契約」,先行檢查有無符合內政部規範,未符合者須限期改正。
建立申訴管道 登記程序簡化
地政局補充,若房東與房客因租屋問題,或與租賃服務業者產生糾紛,提供消費糾紛申訴管道,避免進入冗長的法律訴訟,保護雙方權利。至於在簡政服務方面,地政局也提供租賃住宅服務業登記預先收件及主動通知異動服務,提醒業者完成異動登記與否,以減少往返奔波。相關資訊可上新北市地政局租賃住宅服務業專區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