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促進租屋節約用電,汰換老舊耗能家電,可配合經濟部推動之「住宅家電汰舊換新節能補助」,自112年1月1日起,購買能源效率分級標示1級冷氣及冰箱,並確認汰換回收舊冷氣及冰箱,符合「汰舊換新」之原則,可申請補助每臺新臺幣3,000元,同時還可申請減徵退還貨物稅,最高每臺新臺幣2,000元(詳情請見附件懶人包),鼓勵房東及租賃住宅服務業者把握機會申請,共同響應節能減碳政策,共創雙贏。
資料來源:https://www.land.moi.gov.tw/chhtml/content/89?mcid=4739